中新网甘肃新闻5月13日电 为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内部行刑反向衔接线索移送,落实“全院一体协同履职,相互配合形成合力”的工作要求,全力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深入开展。近日,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《关于行刑反向衔接线索内部移送工作规定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为行政检察监督与行刑衔接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。
该《规定》共14条,内容涵盖案件移送、延长审查、行政机关回复等具体流程,明确了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应遵循检察一体协同、分工负责、协作配合、归口办理和双向移送的原则。尤其是针对刑事检察部与行政检察部意见不统一的问题,《规定》制定提前介入制度、公开听证制度,明确刑事检察部门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前,由行政检察部门通过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的方式提前介入。同时行政检察部门在办理行刑反向衔接不起诉案件时,对疑难、复杂、敏感或者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案件,在提出检察意见前,可以召开听证会,邀请刑事检察部门承办人参加,并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监督员、法学专家、相关专业人士出席会议并发表意见。此外,《规定》还细化了联系沟通、补充移送等配套制度,用书面的形式确保案件办理流畅,深入推进行刑反向衔接纵深发展。
《规定》的出台,进一步促进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。下一步,麦积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“四大检察”综合履职优势,凝聚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共识,做好不起诉的“后半篇”文章,消除追责盲区,助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提质增效,进一步充实做实、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,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。(完)